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何武)《十堰市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办法》今年5月起,《十堰市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都有哪些具体内容?为何要制定这个《办法》?来听听相关人士的解读。
我市中心城区主要有神定河、泗河、犟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十堰实际,制定了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办法。
市河道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余丁介绍,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河道日常管理,不断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市民人居环境。
根据河流承雨面积的大小,《办法》中将河道的管理范围进行了具体划定。余丁介绍,这个划定标准是在遵循《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的基础上,根据十堰市中心城区有实测记录的最大日降雨量336mm,推算出不同流域面积、不同情形下河道的最高洪水位而划定的管理范围,便于实际操作。
办法明确了十三条禁止性行为,包括禁止弃置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禁止擅自采砂、取土,禁止设立洗车点,禁止放牧、种植农作物及蔬菜,禁止开展集市贸易等。余丁说,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城市防洪安全,直接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
《办法》还对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行政审批、城管执法等部门在河道管理中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
余丁表示,过去,单位之间责任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的事情时有发生,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构建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增强各单位履责意识和切实加强河道管理的主动性。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