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欣 通讯员 陈卓卓)11月28日,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名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根据《关于开展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十机事发〔2023]18号)文件要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等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经过示范点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环节,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十堰市民政局等15家单位为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期3年,自名单发布之日起生效。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批次遴选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单位给予表扬,宣传推广其好的经验与做法,通过典型示范提升本地区、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各示范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做好表率,切实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引领全社会养成垃圾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十堰市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堰市公共机构
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名单
1.十堰市民政局
2.十堰广播电视台
3.十堰市太和医院
4.十堰市博物馆
5.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
6.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党校
7.十堰市张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8.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9.十堰市郧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政办公室
11.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12.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13.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
14.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
15.竹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