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宣判!郧西8名“醉酒司机”分别获刑,并处相应罚金!

时间:2022-08-04 20:01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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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郧西人民法院集中对8名醉驾酒司机进行宣判。在量刑裁定中,其中5人被判处拘役2个月和罚款,3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和罚款。

为进一步震摄酒后驾车的违法犯罪行为,3日,郧西人民法院公开对由郧西县公安交警部门侦办的8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判。经法院审理后查明,司机张某、尹某涛等8人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因醉酒后驾机动车被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决定给予张某、尹某涛等8人拘役和罚款的处罚。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的8名被告人均为男性,除一名是陕西旬阳市人外,其余全是郧西县人。8人中,年龄最大的是1963年出生的程某林,现年59岁;年龄最小的是1994年出生的唐某伟,现年28岁;有5人是30岁至40岁之间,另一人是48岁。

在这8人当中,张某、尹某涛、黄某海、程某林、唐某伟等5人体内血液酒精检测结果超过100mg/100ml;徐某、张某元、陈某喜等3人超过200mg/100ml(其中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62.88mg/100ml)。

在量刑裁定中,张某、尹某涛等5人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4000元、3000元、2000元不等;张某元等3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4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

当天下午4时48分,宣判结束后,由郧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将8名嫌疑人,集中押解至郧西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秦楚网文、图/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李茂康 实习生 吴鑫云)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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