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芳)10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近日十堰城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江某被终生禁驾,至此,今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机动车驾驶员被公安交管部门终生禁驾。
十堰籍机动车驾驶员江某,2023年9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十堰经开区一路段,与一辆在斑马线等待红绿灯的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
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大队工作人员陈俊先介绍,2024年经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决,江某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十堰市公安交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江某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情况,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
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显示,今年截至10月15日,十堰共有11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主要涉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这11人中,年龄最大的60多岁,年龄最小的26岁。
陈俊先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抢救伤员不要逃逸,酒后不要开车。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