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循环倾倒”为“源头治本”——湖北竹山:从一纸调研报告看检察公益诉讼如何破局

时间:2026-05-15 11:13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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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风讯(特约记者 李美)“夏天即将到来,我们这里再也不是建筑垃圾遍地、尘土飞扬了,映入眼帘都是青山绿植……”

日前,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县域刘家山村,一位村民对前来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这番朴实的话语,既是对检察机关履职成效的最好评价,也是一封从基层寄来的“法治回信”。

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秦巴山区重要生态屏障的竹山县,近年来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竹山路径”。从建筑垃圾的“循环倾倒”到消纳场的“源头治本”,从绿松石矿山的生态修复到地理标志产品的法治护航,竹山县检察院紧扣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用一纸调研报告破局,走出了一条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治理转型之路。

困局:循环倾倒 屡禁不止

事情要从竹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一次日常巡查说起。

在近三年的履职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县域部分林地被随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令人触目惊心:林地低矮植物被掩埋,大型树木被压倒倾斜严重;从高处滑落至坡下的建筑渣土截断了坡下河沟,原始地貌被抬高和展边扩界,土地用途面临改变风险,林地污染日趋严重。

然而更让办案团队感到棘手的是,这一现象并非孤例。“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又发现一处”——建筑垃圾的“循环倾倒”成为困扰当地环境治理的一大顽疾。这种“打地鼠”式的被动应对,不仅耗费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更暴露出源头治理的深层次短板。

如果只是个案办理、就案论案,治标不治本。竹山县检察院决定从个案中跳出来,向更深层次的系统治理发起挑战。

破局:一纸调研报告 找到治本之策

检察公益诉讼,重在“诉”前监督,贵在源头治理。2025年3月,一份《关于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处置问题的调研的报告》,被呈送到了竹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案头。这份报告,凝聚了竹山县检察院近三年来在建筑垃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总结和问题剖析,从“为什么屡禁不止”入手,直指建筑垃圾“围城”背后的治理盲区和制度缺口。

报告很快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批示。依托法治监督撬动县域环境治理,一条从源头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的路径逐渐清晰——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让垃圾“有家可归”,让林地不再遭殃。

2025年7月,在检察机关监督相关行政机关规范履职后,经过多方勘察论证,一块位于闲置用地的地块被选定为县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该地块面积50亩,距离城区交通便利,周边无饮水水源,高程落差30米,库容量约60万方,完全符合渣土场建设的各项要求。

从“循环倾倒”到“一处消纳”,从个案整改到制度构建,竹山县检察院积极调查研究和溯源治理找到了治本之策。这一转变,正是检察公益诉讼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型的生动写照。

护宝:绿松石矿山的生态蝶变

“竹山绿松石”是竹山县享誉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也是十堰的一张“城市名片”。守护这张名片,既要守住品牌的金字招牌,更要护好矿区周边的绿水青山。

2025年,竹山县检察院以守护绿松石矿山安全为切入口,对县域部分绿松石矿山进行了深入走访调查。检察官们攀上山路、走进矿洞,一处处实地核查。调查发现,部分矿洞周围因绿松石矿产开采导致森林植被遭到破坏;虽然在停产期进行了一定修复,但当前仍存在植被覆盖率低、未修建挡墙和截洪沟等问题,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山体滑坡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发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目的。竹山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废弃矿洞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聚焦“查责任落实、验封砌实效、督人员管控、防环境风险”四大重点开展核查,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压实责任、闭环整改。

2025年11月,该院检查组深入全县涉矿乡镇矿点实地督导,细致核查每一处封砌情况,确保矿洞封堵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环境风险防范到位。在检察监督的有力推动下,涉矿乡镇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直面现存问题,双方协力推动废弃矿洞常态化管理,逐步建立起“日常巡查+专项排查+法治保障”的工作模式。

同时,该院还依托竹山绿松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全面加强绿松石知识产权保护。依托“行政+司法”协同机制,该院发现假冒竹山绿松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线索20余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打击惩戒”向“修复提升”延伸。竹山县检察院检察长侯小丽表示:“保护地理标志,就是守护一方百姓的金山银山。”

入典:检察公益诉讼迎来法治新坐标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法典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国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入典,意味着这一制度从实践探索走向法治成熟。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秦巴山区重要生态屏障的竹山县,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背景下,正加快把法典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实践——从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源头治理,到绿松石矿山的生态修复,从增殖放流到夜间普法,检察监督正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每一个环节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统计,2025年,十堰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起诉刑事案件85件13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1件;通过恢复性司法,督促增殖放流鱼苗400余万尾、补植复绿300余亩。竹山县检察院亦积极作为,在潘口乡堵河干流小漩库区开展增殖放流行动,9.6万余尾鱼苗跃入堵河;青年干警走进城关镇桃花源街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夜间普法活动,将生态保护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日常守则。

2025年7月,该院还办理了十堰市首例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非法狩猎的犯罪案件。刘某等人操纵具有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对区域生态平衡构成严重威胁。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依法追加犯罪事实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面对新型环境犯罪,竹山检察始终以法律利剑守护生态底线。

远眺:让法治之笔绘就青山绿水

从一纸调研报告开启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到绿松石矿山的生态修复与地理标志保护,再到检察公益诉讼入典后的法治新征程,竹山县检察院在绿水青山间写下了生动的法治注脚。

“群众关心在哪,公益保护就跟进到哪。”这不仅是竹山县检察院的履职信条,更是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新起点上,在十堰市检察机关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的使命召唤下,竹山检察将继续以法治之笔,在秦巴山水间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长卷。

这封来自群众的“法治回信”,正随着清澈的堵河水,流淌进更多人的心间。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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