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发布《十堰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的车辆类型
本补贴办法所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是指在十堰市注册登记、排放标准为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下且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重中型柴油载货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下称适用机动车。
注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机动车,不参与补贴:
(一)2025年1月1日以后从异地转入到我市的;
(二)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淘汰补贴支持的。
二、提前淘汰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提前淘汰,是指距离国家强制报废期限1年及以上(以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上机动车注销日期为准进行核定),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适用机动车,在我市取得省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下称: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经我市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补贴的定义及标准
本办法所称补贴,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对提前淘汰的适用机动车的所有者,发放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本办法以提前报废时间划分不同的补贴档次,详见下表。

四、补贴政策执行时间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即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提前淘汰的适用机动车,即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上机动车注销日期在上述期间的,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本办法补贴实行受理审核制,受理时间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总额在期间提前用完,则适时停止受理。
五、补贴办理流程
(一)车主将适用机动车(含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交售给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
(二)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解体车辆后,向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或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二联)和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申请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三)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一联)一并交付车主。
(四)车主持《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一联)和身份证明(车主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车主为非自然人的,应委托1名办理人员,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窗口(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36号),现场填写《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附件1)。为确保资金拨付效率,对于车主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须保证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名称与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车主名称完全相同,并确保所提供的账户处正常状态。
六、车辆是否属于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查询方法
查询网址:
https://oinfb.vecc.org.cn/jdchbcx/cxcx

(查询网址二维码如上)

(查询操作如上图)
七、相关服务信息
(一)十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单位:十堰市慎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大道99号-9
办公咨询电话:07198880540
工作联系人:王湘闽
联系电话:15571400004
2.单位:十堰赢海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六里坪工业园
办公咨询电话:0719-5711800
工作联系人:王从清
联系电话:13597909058
3.单位:十堰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何家沟工业园3号
办公咨询电话:0719-8783399、8783355
工作联系人:邹勇
联系电话:15897859828
4.单位: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房县红塔乡北城工业园
办公咨询电话:18872897151
工作联系人:孙惠苏
联系电话:18857662328
5.单位:湖北生阳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十堰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小康东路19号
办公咨询电话:8313789
工作联系人:18671915689
联系电话:18154498840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出具单位/补贴申请受理点
单位: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36号
咨询电话:0719-8899801、8877771
(三)补贴资金发放咨询
单位: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7号
咨询电话:0719-8654303
相关链接:
十堰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全文)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