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举报电话:0719-3227979

罗致波,男,生于1978年3月30日,公民身份号码: 42262619780330****,汉族,住湖北省房县红塔镇朱家湾村5组42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朱名霞与被执行人罗致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罗致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
执行案号:(2025)鄂0325执902号
执行标的:合伙合同纠纷欠款92000元等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次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悬赏金额:按执行到位标的额 10%支付,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及悬赏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房县人民法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特将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及悬赏须知公布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罗致波,男,生于 1978 年 3 月 30 日,公民
身份号码:42262619780330****,汉族,住湖北省房县红塔镇朱家湾村 5 组 42 号。
二、执行悬赏须知
执行标的:合伙合同纠纷欠款92000 元等
悬赏金额:按执行到位标的额 10%支付
悬赏时效: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悬赏金支付条件
1、所提供执行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2、提供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到位;
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4、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5、法院将对举报线索予以登记,并向举报人出具受理举报确认书。
四、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范围限于:
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
2、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五、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或直接前往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719—3227979
地址:湖北省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9 号
邮编:442100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它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本悬赏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房县人民法院)
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