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芳)畅行车城,文明出行。连日来,十堰交警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其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成为交警处罚教育的对象。
车城西路中段是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张湾大队常设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点。在这里,公安交警持续分时段集中整治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9月15日上午11点10分,一辆行驶在快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张湾大队一级警长李显明告知驾驶人董先生,他驾驶非机动车跑在快车道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应行驶在慢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交警现场对董先生处以20元罚款,提醒他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同一地点,驾驶人周女士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下。交警李显明告知周女士,她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靠右边行驶,跑在快车道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以20元罚款,罚款可在手机上通过交管12123交纳。
上午11点20分,在对向车道上,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不按规定载人被交警拦下。交警告知驾驶人,非机动车载人只能载十二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带成年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要对其处以50元处罚。
面对交警的普法宣传,驾驶人曾先生认真聆听。鉴于曾先生是第一次上路,且是刚买的新车,还没上牌,执勤交警做出了警告和现场教育的处理。
据统计,当天上午10点到11点半,交警在车城西路检查点,先后共查处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和违法载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40多起。其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快车道上的交通违法10多起。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