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丹江口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时间公布

时间:2025-08-19 22:46 来源:水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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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丹江口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发布。

依据《丹江口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现将丹江口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所有类别职位考生体检时间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

2.集合地点:丹江口市信访局大院;

3.进场要求:为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考生7:20前在大门外等候,7:30开始进场,严禁喧哗,8:00进场完毕。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务必2025年8月21日上午8:00前,按照规定的时间、集合地点参加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后方可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参加体检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

(2)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4)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一日内向市委社会工作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考察安排

1.公告发布后,考察工作同步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考生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招聘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中共丹江口市委社会工作部基层社会治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719-5527019

3.考察的有关要求

(1)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由毕业院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要从毕业之日起进行鉴定:有工作单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参加工作待业期间的现实表现材料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或社区出具,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要分段出具,并注明起止时间,现实表现材料的时间必须连续有效。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附件:

丹江口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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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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