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市治违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规局等单位依法对东岳山庄小区16栋1楼(架空层)760平方米的违建展开拆除。
执法人员正在对违建进行拆除。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原本的架空层被改造成了近十个房间,多名施工人员正在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
据五堰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东岳山庄16栋部分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楼栋1楼的架空层被人擅自封闭,给楼上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一楼被改为门面房对外经营。
五堰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到反映后立即上门展开调查。经过一段时间核实,东岳山庄16栋一楼确实为架空层,小区开发企业在未按照规划审批条件下,擅自封闭并改变架空层原有功能,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小区开发企业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拆除。8月26日上午,五堰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对该架空层内的违建展开了拆除。由于违建面积较大,预计在一周内全部拆除完成,恢复架空层原有功能。
知识多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