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郧西融媒记者 周潞 吴安轩)最近,有骗子谎称单位周年庆,以请求帮忙采购物资为由实施诈骗,郧西县一花店经营业主邓女士被骗7万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据了解,前几天,有人通过手机号码添加了邓女士的微信,并声称是某事业单位的财务,要采购一批物资。
冒充同城某单位,以周年庆的名义下单,刚开始,对方想尽一切办法取得邓女士信任。
邓女士表示,需要对方支付定金,但是对方说财务已经下班了,第二天上午才能将货款转到她银行卡,当时还问她要了银行卡信息。第二天上午,对方如约联系邓女士,并发给她转账回执单,说公对私需要两小时后才能到账,当时,邓女士误以为钱已经转到她账户上了。
通过伪造的转账回执单和两个小时的时间差,诈骗分子已完成了诈骗前的最后一步,也成功取得受害人邓女士的信任。
受害人邓女士告诉记者,对方又声称自己与供货商关系存在纠纷,不太方便出面采购,需要让她帮忙采购一批物资,由于物资要得急,所以邓女士就先把供货的钱先转给了对方。
此时,邓女士7万多元已转到骗子的卡上,她才察觉到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郧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耿宇介绍,反诈中心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账户进行了止付冻结,并在对嫌疑人账户进行研判中,发现嫌疑人账户魏某第一时间在咸阳某银行网点将邓女士转入的钱进行了取现,有重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
公安民警迅速进行侦办,两天后,便在陕西咸阳抓获取出赃款的嫌疑人魏某。民警耿宇说,经调查发现,魏某因贪小便宜,将自己的银行卡外借给上家,进行转账取现,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经审讯,魏某在某网络平台申请低息贷款时,结识了上家诈骗分子。而上家也以100%放款为由,要求魏某帮公司走流水。
嫌疑人魏某表示,对方告知,拿他的银行卡帮公司走流水,然后给他提成,因为自己又比较缺钱,便答应了。
于是,魏某为了蝇头小利,就帮助诈骗分子将赃款取出交予他们,而魏某对诈骗分子的相关信息一无所知。此时的他感到特别后悔。
民警耿宇表示,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联系家人积极退损,民警已将被骗的76800元资金及时返还给受害人邓女士。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