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君 王星宇 王垚文)近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城关派出所与辖区群众联手成功救助两只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中一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另一只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喜鹊。
5月16日上午,一名群众向郧阳区公安分局城关所报警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类于前一天晚上误飞入其家中。民警迅速出警将其抓获,经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到场鉴定、检查,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鹰鸮”,并且其体态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随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民警在附近山林将这只鹰鸮放生。
无独有偶,当日中午,一名老人也将一只捡到的鸟送到城关派出所。经查询,系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喜鹊”。经初步检查,可能受伤,民警立即将其送至郧阳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救治。
郧阳警方提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珍贵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着重要作用。广大群众也应切实爱护和保护野生动植物,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