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
及周边日常经营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营造“热爱竹山 人人都是竹山形象”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场及周边市容市貌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市场主体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引发的交通堵塞、噪声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决定自2024年5月20日起,对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经营秩序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5月20日起,将依法依规取缔在东门、大街、西关等重点区域特别是西关后街、黄道街、军事路、步行街路段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取缔后的经营户、流动摊点经营者可自行进入东门、大街、西关等农贸市场内规范经营。
二、城区各经营商户应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好各自门店前的市容秩序,严禁超出门窗、外墙进行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
三、市场周边各经营户、流动摊点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积极自查整改。
四、逾期依然存在的违规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或整改不到位的,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竹山县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8日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