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陈树峰 王阳)近日,丹江口市官山镇一商户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警方处罚。
2月中旬,官山镇安全办联合官山派出所对集镇行业场所例行安全检查,发现个体经营户江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了大量烟花爆竹并长时间在其经营的丧葬用品店内违规存放。经盘点,共计查获烟花礼炮12箱、盘炮27盘。据江某交代,这些烟花爆竹系帮其亲属代购,由于自己缺乏法律及安全意识才将其存放于自己的店中。
目前,江某所持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收缴,江某亦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及各经营业主,烟花爆竹系易燃易爆品,其批发、零售、存储行为必须经过应急管理部门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资格,并具备存储条件后,方可进行存储零售等活动,否则将被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