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公安巡查宣防深入人心 群众主动上交危爆物品

时间:2022-08-20 09:00 来源:平安郧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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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郧西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全体民辅警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在扎实开展好街面巡逻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动员群众主动上交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让私藏枪支弹药就是违法犯罪的意识深入人心。近日,辖区两位村民分别将子弹、雷管上交到公安机关,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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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安家乡村民徐某在收拾老房子时,在屋内一口袋里发现了子弹和雷管。徐某在该乡广场看过公安机关张贴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知道私藏子弹是违法行为,便迅速将情况报告给安家派出所,将子弹和雷管如数上交。经民警清点,共有83发步枪子弹、34发猎枪子弹和36枚纸雷管。据徐某所说,子弹和雷管是其父生前留下的,自2018年其父去世后,老房子便无人居住,直到收拾房屋时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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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15时许,观音派出所民警在出警返回途中遇到辖区群众夏某求助。民警便随夏某前往其家中,夏某从角落里拿出一个发黄的塑料袋递给民警,民警打开塑料袋,只见里面包着10发步枪子弹。夏某告诉民警,这些子弹是在当天上午收拾老房子的时候发现的,应该是其曾经当过兵的父亲留下来的,自己知道派出所张贴过“缉枪制爆”的公告,了解持有枪爆物品的危害性,于是就主动上交。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警方提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属于犯罪行为,如家中私藏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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