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对于一名非法持有枪支40多年的男子,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起诉。这是为什么?
2021年6月,民警通过核查线索发现肖某某有非法持有枪支的嫌疑,并在其暂住地搜出枪支1把。其到案后,对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
经查,肖某某于1977年自行购买了一把土枪用于打猎,后认为该枪支危险性高,遂把其挂在卧室墙上,至今已经三十多年没有使用该枪支。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已满79周岁,无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也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提出对肖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建议。
经过公开评议,听证人员也一致表示,肖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最终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醒:枪支、弹药是一种具有极强杀伤性的特殊危险武器,管理、使用不当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之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属于犯罪行为,如家中私藏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秦楚网 记者 何利)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