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仍有人以身试法。2月23日,郧西交警大队将集中处理的5名与酒驾相关的司机送往看守所。
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对郧西公安交警部门侦办的黄某(男,29岁,城关镇人,其血检结果169mg/100ml)、晏某(男,31岁,涧池乡人,其血检结果164.72mg/100ml)、余某(男,63岁,关防乡人,其血检结果128mg/100ml)等3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犯一审集中宣判,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2个月、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处罚。
除了3名因醉驾被处罚的司机外,还有两名涉酒司机也被郧西县公安局进行了处理。24岁的女子吴某是郧西县城关镇人,2021年5月30日,因涉嫌无证醉驾交通肇事被警方抓获,其血检结果17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月23日,经郧西县公安局批准,被处以刑事拘留。2021年9月8日,因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周某被郧西交警抓获,其血检结果51mg/100ml,2月23日,经郧西县公安局批准,被执行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法院判决和公安局处理结果,当天,郧西交警分别将黄某、晏某、余某和吴某送往十堰看守所执行拘役和刑事拘留,将周某送往郧西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秦楚网 文、图/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李茂康)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