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杨冬瑞)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六里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一个居民楼下发现一只长的像鹰的动物,不清楚为什么进入居民住宅,对其靠近也不飞走。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只灰黑色的鸟站在三轮车上,它有些无精打采,黄色的爪子,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只隼的幼鸟,随后,民警将这只隼带回派出所安置。
这只幼隼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后,经检查没有发现受伤,随后民警给它喂了生肉和水。幼隼渐渐恢复活力后,民警联系了六里坪自然资源所,将隼移交给他们。
丹江口市六里坪自然资源所技术员宋健男介绍,这只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隼科。他们检查了它的身体状况后,符合放生条件,随后将它放生于大自然。
专家提醒,如果遇到不认识不熟悉的动物,请不要擅自捕捉,以免受到伤害。因为野生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请大家发现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拨打电话进行求助。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