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特约记者 程鹏 李强)有了民事纠纷,到派出所调解担心事后反悔扯皮,到法院对簿公堂又抹不开面子,怎么办?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公安局针对纠纷调解难题,探索实施“驻所民调”新机制。
6月26日,寨沟村村民曹某某在老营派出所与邻居李某就纠纷达成赔偿协议。原来5天前,李某发现自家散养的鸡死在邻居曹某某种植的玉米地里,怀疑为对方投毒所致,双方就此发生多次纠纷,除此之外,两人曾经还为地界发生过纠纷。民警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到两人,调查事情原委,原来曹某某所种植的玉米种子含有包衣剂(低毒农药成分),在种植时仅盖了一层薄土,李某家的鸡跑进玉米地里误食造成中毒死亡。为彻底解开两人心结,经驻老营派出所民调室律师的调解,在民警、村委干部见证下,二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目前“驻所民调”已成为该派出所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提升执法效率的新利器。“法律法规通过公安、律师两方面解释,群众就容易理解接受,再加上司法确认做保障,矛盾纠纷调解起来更容易、更有公信力。”老营派出所民警张涛表示,民调室不仅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效率,更倒逼民警检视群众工作、调解纠纷、法律素养等能力短板,提升了学习的主动性。
据悉,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公安局自今年推行“驻所民调”机制以来,已成功调解民事纠纷30余起,派出所接处警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化解率由25%提升至58%,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编辑:喻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