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出途中,发现路边的草丛里躺着一只白色的“大鸟”。走进仔细查看,“大鸟”受伤无法行走。随后,受伤的“大鸟”被送往派出所,最终又被送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一步救治。经鉴定,这只受伤的“大鸟”是一只白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6月1日,丹江口市公安局石鼓派出所积极作为,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当日上午11时许,44岁的何某途经丹江口市丹郧路石鼓镇黄川村刘泉路段时,发现路边草丛躺着一只“大鸟”,疑似受伤无法行走、飞行,遂将其带至石鼓派出所求助。该“大鸟”体长约50厘米,全身羽毛呈乳白色,头部有两条狭长的矛状羽,嘴、腿呈黑色,脚掌呈黄色,疑似腿部受伤。
经查,该“大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常栖息于稻田、沼泽、池塘间,以及海岸浅滩的红树林里,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单上的物种。目前石鼓派出所已将被救助的白鹭移交至丹江口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待其伤势恢复后将选择适宜的天气和场所尽快放生。
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公安民警提示广大人民群众: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旦看到有野生动物被困或需要救助,要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报告,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秦楚网文、图/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毕拨云)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