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检察院:以案释法 提升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

时间:2021-05-28 16:1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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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 (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王琴)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教育引导青少年维护生态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5月26日下午,由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浪河镇浪河中学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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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700余名学生全程参与旁听,接受法治教育。经审查查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为防止野生鸟类啄食自家菜地蔬菜,浪河镇某村村民张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用竹竿、渔网等材料先后在自己家的两处菜地周围架设拦鸟网,最终导致118只鸟被困死亡。经鉴定,其中115只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鸟),3只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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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同时构成非法狩猎罪,应择一重罪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围网拦鸟这件事的确是我做错了,我认罪认罚。”张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的忏悔,承诺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带动身边的人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案件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法律后果以及此类犯罪将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给现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生态环境知识宣讲,教育引导同学们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做知法、守法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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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摩庭审,接受法治教育,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会更加自觉地培养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自己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意识,同时也会将今天所学法律知识传播给身边的人,积极引导大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此次活动,采用“巡回法庭+法治宣讲”模式,将庭审现场设在当地校园里,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了解到触犯法律将承担严重后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又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编辑:王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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