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客户端
十堰广播电视台
日前,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提高慢性肾功能透析医保待遇水平的通知》。
自5月1日起,将血液灌流治疗方式纳入肾透析医保支付范围,肾透析医保支付限额由6000元/月调整为6500元/月(含降压、抗贫血及钙磷代谢等基本药物治疗),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9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0%。超出限额的费用由肾透析患者自行承担。
另外,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需同时进行透析和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可同时享受此两种慢性病待遇。
编辑:董满
十堰发布3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用药品价格监测表
医保结算再优化 3.0版方案避免复杂病例“一刀切”
医保基金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国家医保局: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巩固在95%,参保人数超13.3亿人
196人被终止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十堰市医保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