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郧西县发布通告,将排查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详细内容如下:
郧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
大排查的通告(第40号)
为切实防范外来输入性风险,全县从即日起开展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系统3月1日以来所有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及外国公民,由境外、郧西县以外返回郧西进入郧西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摸清详细情况。排查实行动态更新,每日一报。
二、县直各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3月1日以来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每日向城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排查信息。
三、各乡镇(场、区)每日下午四点前将排查信息汇总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治安防控组,并认真落实有关防疫措施。
四、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要强化自我服务、自我防控意识,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包括离开地、经停地、相关活动轨迹及是否进行过医学隔离观察等。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履行报备手续。
六、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境外县外返郧入郧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继续鼓励全社会监督。对不履行报备手续的境外返郧入郧人员,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2000元,由属地乡镇(场、区)予以兑现。举报电话:0719-6227346,110。
郧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编辑:周琼